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为我院行政部门文员岗位,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一年,从事事务性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能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35周岁以下(年龄时间截至2023年10 月31日,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大专以上学历;
3.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工作细心,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合作意识;
4.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专业技能,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有财务知识或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者、有新媒体工作经历优先;
5.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忠于职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
6.能够适应加班和出差。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检察机关文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员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彩照),把电子表格与户口本(或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生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半年内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939593083@qq.com。
3.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面试时提交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彩照1张,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复审。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录资格。
四、考试录用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常识、写作能力,以及办公软件使用水平。
2.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对工作任务的理解及处理问题的能力。
3.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经考试合格者择优录用。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2个月,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相关薪酬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录用后工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109号。
3.联系人:李金娴,联系电话:020-87001135、8700122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接受电话咨询)。
广东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