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财务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广州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职责与义务;
3.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到2023年11月30日);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会计和财经相关专业毕业,并从事会计工作8年以上;
6.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材料写作、组织协调和会计软件操作能力;
7.吃苦耐劳,能适应应急加班的工作要求;
8.具有会计初级证书及以上级别的,有工会财务工作或基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5年以上的可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12月7日(星期四)至12月8日(星期五),12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总工会(地址: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9号A座四楼)。
(四)报名要求:有意向应聘者请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及学历学位鉴定的原件及复印件、会计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现场填写《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地点提交有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所交复印件资料不予退回。
四、聘用程序及相关待遇
(一)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面谈;
(二)经综合考评、体检和政审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三)工资福利待遇:工资标准按区总工会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学历、资格证等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越秀区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谢小姐;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370160 。